谷歌周五公布了新的广告政策,新条款允许广告主使用成人用户在 Google+ 以及 Google 其它服务上的姓名、照片、评论、评级等信息,在广告中为自己的产品背书。条款将于今年 11 月 11 日生效,覆盖 Google 显示广告网络上的 200 多万家网站,近 10 亿用户。广告主在谷歌购买展示广告之后,其广告展示将针对不同用户呈现个性化结果。谷歌会将用户好友的头像、名字展示在该好友曾经表达过正面看法的商品广告下,也就是谷歌将用户变成了第三方广告主的形象代言人。不希望自己被选作第三方广告形象代言人的用户可以去这个网页进行隐私设置,谷歌给出的默认选项是“用户同意被选作第三方广告代言”。另外,18 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虽然可以看到好友代言的广告展示,却不会被选作广告代言人。
当然,将用户当作广告代言人进行展示,并不会在逻辑上与用户其他的隐私设置矛盾。比如,如果用户给一家饭店打了五星,但是用户将这个打分设置为仅好友可见,那么用户对这家饭店的代言广告将只出现在可见好友的谷歌网页中;同理,如果用户将其设置为私有,那么用户代言广告将不会出现在任何人的谷歌网页中。
Facebook、新浪微博早已采用类似广告策略。新浪微博会在用户主页信息流中插入“好友在听”、“好友关注”、“地点推荐”等近似广告的条目,条目下方会显示用户好友的 ID,将用户当作广告形象代言人使用。
不过谷歌和 Facebook 由于每次改变隐私相关政策都被口诛笔伐,一般都会提供“关闭隐私分享”的选项。新浪微博并未给用户提供相关隐私设置,也就是所有新浪微博用户的 ID 都会被用于推广音乐、地点、场所等。新浪微博只提供了关于地理位置的隐私设置,但这条设置将“分享位置到微博”和“将地理位置信息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做了捆绑。也就是如果用户在海底捞分享过位置信息,默认便是允许自己的位置信息被用户第三方,如果海底捞向新浪微博购买了广告,新浪微博便可以将用户用作广告代言人。
新浪微博已经与淘宝建立深入合作关系,未来很有可能将用户新浪微博账号与淘宝账户相关联,这样,每个曾经在淘宝购物、评价的用户都将可以被用作广告代言人。这种广告策略的商业前景目测非常光明。互联网的消费者免费、广告商付费模式,使得任何有盈利压力的互联网公司都会逐渐转型广告公司,为了广告盈利,互联网公司向来喜欢用各种方式教育用户隐私并不重要,教育的结果显然很成功。可以预见,谷歌刚刚公布的新的广告策略将取得极大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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